第四届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啦!
青浦区政府质量奖是青浦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,旨在激励在本区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及个人,引导各行各业改进质量管理、追求卓越绩效,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即日起至5月31日
2023年度第四届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
【资料图】
请符合条件的组织及个人踊跃报名!
具体申报流程如下
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
申报对象及条件
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,包括“青浦区区长质量奖”和“青浦区质量金奖”,均分为“先进质量管理模式”和“先进质量管理成果”。
申报对象为在本区登记注册,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;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个人。组织可申报“先进质量管理模式”,个人可申报“先进质量管理成果”。具体内容和申报条件详见《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》(详情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获取)。
组织或个人在同一年度内,不得重复申报本市市、区两级政府质量奖;获奖组织或个人在获奖后5年内,不得重新申报曾获奖项。
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由申报表、概述、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四个部分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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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
申报采用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一)推荐申报
经行业主管部门、各街镇、园区等推荐、盖章后,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区审定办(设于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)。
(二)资格审查
审定办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。对通过审查的,正式受理其申报。
(三)资料评审
根据评审规则,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现场评审名单。
(四)现场评审
根据评审规则,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申报对象进行现场评审。
(五)综合评价
审定办组织评审组,对现场评审进行综合分析评议,形成综合评价报告。
(六)审定公示
审定办将建议名单提请区审定委审议。区审定委表决,确定拟获奖名单;经社会公示后,提请青浦区人民政府审议。
(七)批准公告
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政府质量奖获奖名单后,向社会公告。
其他事项
(一)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二)资料可登录“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”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栏中查询获取,或点击文末左下角“阅读全文”。
(三)联系方式
区审定办(材料报送地址):
青浦区青松路175号区市场监管局1102室质量发展科
联系人:于胜东、任少丽、王韵琳
联系电话:392580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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